2007年8月1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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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法院推行“明白判决书”
潘贤群

  本报讯  以往法院的判决书一般只写明法律的条款,没有指明条款内容,往往会让大部分老百姓看不明白。为了能让市民看明白判决书,温州瓯海区法院日前要求所有判决书必须附有判决中适用的法律条文内容及当事人应知的相关事项。
  在该院一份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判决书上,判决结果后面多了一段提醒文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李老伯前段时间到该法院打了一个借款纠纷的官司。李老伯说,法官用的每条法律,在判决书下面都附有具体的解释,不用去问“内行人”就能看得明白。
  该院还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裁决文书制作、加强相关事项告知工作的意见》,规定判决书附告除援引判决适用具体法律条文外,增设多项应告知提醒事项,包括办理诉讼费用退费手续及领取裁判文书生效通知书时间等。